矿山灾害预防控制实验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12月19日 18:02 点击:
矿山灾害预防控制实验室
关于开展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矿山灾害预防控制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开放基金管理条例》《矿山灾害预防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矿山灾害预防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的要求,矿山灾害预防控制实验室将开展2021年度开放基金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21年度批准的、执行地点在山东科技大学矿山灾害预防控制实验室的开放课题项目。
二、结题验收条件
1、请课题负责人认真对照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及合同书约定的内容,提交报告。
2、研究成果包括项目获奖、专利、专著、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其他等形式。成果(论文、专著)须标注开放基金项目资助,无资助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本课题结题成果。
三、结题材料要求
1、结题验收报告。项目主持人需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如实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矿山灾害预防控制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矿山灾害预防控制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单》(见附件2)。
2、项目相关成果。包括项目获奖、专利、专著、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其他等,请归类集中整理并附成果材料目录。
3、将结题材料签字盖章电子版于2024年1月3日前发送至邮箱skzdsys@163.com。邮件名称为及附件名称格式为“(课题编号)受资助年度+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
四、其他说明
1、实验室将聘请专家组对开放基金研究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得分情况将作为考核情况与经费报销的重要依据,请认真准备。
2、未尽事宜,请仔细查阅《矿山灾害预防控制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
3、结题汇报会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学朋
0532-86058039
矿山灾害预防控制实验室
202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