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露天煤矿灾害防治与生态保护全国重点实验室PI团队中期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6年09月23日 17:14 点击:
各相关学院、PI团队:
根据《露天煤矿灾害防治与生态保护全国重点实验室(山东科技大学)科学研究实施方案》及相关管理规定,为全面了解掌握各PI团队中期执行情况,督促团队按计划推进科研工作,保障实验室建设质量,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PI团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露天煤矿灾害防治与生态保护全国重点实验室(山东科技大学)所有立项PI团队。
二、考核内容
(一)团队科研开展情况。主要包括:1.团队成果完成情况(全重实验室建设方向相关科研成果与人才项目等);2.取得的主要成绩、创新点和科学意义、经济和社会效益等(研究工作需配图说明)。
(二)今后拟开展的研究工作。重点说明针对未完成任务拟开展的工作。
(三)经费使用情况。对照项目协议书中的经费使用要求,列出已支出经费情况和经费结余情况。
(四)PI团队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对照PI团队任务书中规定的考核指标,逐项自查完成情况。
三、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中期考核分为团队自评、实验室评审两个阶段。
(一)团队自评。各PI团队对照考核标准,全面梳理自团队成立以来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建设成效,认真填写《露天煤矿灾害防治与生态保护全国重点实验室PI团队中期考核报告》(附件1),系统汇总团队科研开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等相关佐证材料,经团队负责人和学院有关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至全重实验室评审。
(二)实验室评审。露天全重实验室组织专家对各PI团队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评审,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团队建设成效进行综合评议,确定中期考核结果。
四、材料提交要求
1.请各PI团队于2026年10月10日前将中期考核报告电子版(含填报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团队形式集中提交发送至全重实验室邮箱:kszhsysky@163.com。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学院-团队名称-团队负责人-PI团队中期考核"。
2.纸质版考核报告严格按照编写说明要求装订成册(A4纸打印,左侧加软封面装订成册,请不要用塑料封面或塑料文件夹),经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报送至露天煤矿灾害防治与生态保护全国重点实验室(山东科技大学)。
3.考核报告中"类型"栏分为"项目/人才计划/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发明专利/获奖/著作/其他"七类,请归类集中填写并单独编号;论文类成果需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加*;成果标注须注明是否标注受项目资助及检索类别。
五、考核结果应用
本次中期考核结果将作为PI团队绩效评估、后续经费支持及人员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团队予以表彰激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将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将面临调整或撤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中期考核工作。各PI团队要充分认识中期考核对推动实验室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准备考核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二)严格规范流程,按时保质完成考核任务。各团队要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和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团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核。
(三)加强协同配合,确保考核工作有序推进。各学院要积极配合,做好组织审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露天煤矿灾害防治与生态保护全国重点实验室PI团队中期考核报告》模板.doc
联系人:赵 阳 18669551586
露天煤矿灾害防治与生态保护全国重点实验室 (山东科技大学)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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